保险公司(insurance company)销售保险合约、提供风险保障的公司。保险公司分为两大类型——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参见:insurance 保险公司(insurance company)是指经营保险业的经济组织。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包括直接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是采用公司组织形式的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 保险关系中的保险人,享有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费基金的权利。同时,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有义务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
保险公司的形式
保险股份公司
股份保险公司类似于其他产业的股份公司,由发起人根据《公司法》设立,由此具体规定了公司
人寿保险示意图发起人的人数、公司债务的限额、发行股票的种类、税收、营业范围、公司的权力、申请程序、公司执照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司组织由三个权力集团组成,即股东、董事会、高级经理人员。
相互保险公司
相互保险公司也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但是一种非营利公司,没有股东,公司为报单持有人(投保人)拥有。因此投保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公司所有人,又是公司的客户。股份保险公司的股东并不一定是公司的顾客,相互公司的投保人作为所有人可以参加选举董事会,由董事会任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事公司的业务经营与管理。投保人能以取得"红利"的形式分享经营成果。
组织形式
根据2009年2月28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的规定有所变化:
第六十七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
第六十八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十九条 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
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保险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
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是,不得低于第一款规定的限额。
(一)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应当依照保险法和公司法的规定进行保险公司的筹建。具备本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设立条件的,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正式申请表和下列有关文件、资料: (一)保险公司的章程;
(二)股东名册及其股份或者出资人及其出资额;
(三)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
(四)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拟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资格证明;
(六)经营方针和计划;
(七)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
(八)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保险展业
保险展业是保险公司引导具有同类风险的人购买保险的行为。保险公司通过其专业人员直接招揽业务称作“直接展业”,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展业称为“间接展业”。
业务承保
保险人通过对风险进行分析,确定是否承保,确定保险费率和承保条件,最终签发保险合同的决策过程。
保险理赔
保险公司在承保的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单受益人提出索赔申请后,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对事故的原因和损失情况进行调查,并且予以赔偿的行为。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是中国专营保险、再保险业务,具有法人资格的国营保险企业。1949年10 月20日成立,总公司设在北京,除台湾以外,在各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均设立了分公司。在港澳地区及国外设有25个海外机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于1991年4 月26日,在交通银行保险部的基础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总部设在中国上海。截至1991年11月,在全国各地设立分支机构45个,在世界上8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100多个代理点。
境内的主要中资保险公司如下(经营范围/公司名称/地址/ 邮编):
集团 中国人保控股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清华西路28号内万春园 100084
产险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宣武门东河沿街69号 100052
资产管理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10层 200120
寿险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
集团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冠英园西区5号 100035
中国人寿寿险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 100020
资产管理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A座9层 100032
寿险 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冠英园西区5号 100035
集团 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1号中国再保险大厦 100034
再保险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1号中国再保险大厦 100034
再保险 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1号中国再保险大厦 100034
产险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36楼 200120
资产管理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1号中国再保险大厦19层 100034
集团 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铜锣湾新宁道8号民安广场22楼
产险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17楼 518062
产险 民安保险 香港铜锣湾新宁道8号民安广场19字楼
寿险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 200135
寿险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11层 200135
再保险 中国国际再保险有限公司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41号24楼
产险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阜城门北大街5号融金大厦 100037
寿险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0号联合大厦四楼 100020
产险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9号 830017
集团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银城东路190号 200120
产险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银城东路190号 200120
寿险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银城东路190号 200120
集团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 518029
中国平安产险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 518029
寿险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 518029
寿险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常熟路8号静安广场裙楼四楼 200040
寿险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常熟路8号静安广场裙楼四楼 200040
资产管理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常熟路8号静安广场裙楼二楼 200040
寿险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东配楼(100101)
寿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8号新华保险大厦 100073
寿险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B座泰康人寿大厦 100031
太平洋保险产险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界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B座 100032
资产管理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505室 200121
寿险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8号东方银座写字楼 100027
产险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大道1号船舶大厦18楼 200120
产险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汉口路400号23楼 200001
产险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南路2001号华安保险大厦27-30楼 518001
产险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北大街139号永安财产保险大厦 710003
寿险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7层
寿险 东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716号 200135
产险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东路139号 200120
产险 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中山南路969号森南大厦17层 200011
产险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东方东路9号东方国际大厦4层 100027
太平洋保险产险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南路国家开发银行大厦15层 200120
产险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康平街889号润天国际大厦 130061
产险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哈尔滨市香坊区司徒街101号 150036
寿险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高雄路166号房地产交易大厦20层 430015
保险公司的分类
人寿保险公司,出售人寿保险保险单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财产保险公司,出售其他类型的保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两者必须分开经营。所以有的保险公司成立了集团公司,下设独立核算的人寿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
再保险公司是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对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进行分散和转嫁。
目前中国大陆渐渐出现了专业的保险公司,如:健康保险公司、年金保险公司等,大体上仍旧属于人寿保险公司的范畴。
保险公司盈利模式
承保赢利
一个客户一定时期缴纳一次或数次保险费,保险公司将大量客户缴纳的保险费收集起来,一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就支付约定的赔款.如果自始至终保险公司的赔款支出小于保险费收入,差额就成为保险公司的“承保赢利”。
例如,大量分散的房屋所有者购买了保险单并且向保险公司支付了保险费,如果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根据保险条款兑现保险责任。对于一些保单的持有者来说,他们因为保险事故的发生而获取的保险金比他所缴纳的保险费高得多,而其他一些人可能因为整个保险期间都没有发生保险事故而根本没有获得赔款。合计下来,保险公司所支付的总赔款要比他们获得的保险费收入少。二者的差额形成费用和利润。
投资赚取赢利
从保险公司收入保险费到保险公司支付赔款之间的时间,保险公司可以将保险基金进行投资赚取赢利。投资回报是保险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可以这样说,对于大多数保险公司来讲,投资回报是其利润的唯一来源。例如,保险公司必须支付的赔款超出保费收入的10%,而保险公司通过投资获得的回报是保费收入的20%,那么保险公司将赚取10%的利润。但是,由于许多保险公司认为投资无风险的政府债券或者其他低风险低回报的投资项目是谨慎的选择,那么控制赔款支出比保险费收入超出的百分比低于投资收益率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样保险公司才不会赔本。
通过承保赢利赚钱这种情况在大多数国家的保险行业是非常稀有的,在美国,财产和意外伤害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在2003年以前的五年中亏损了23亿元.但是在此期间的总利润却是4亿元,就是由于有投资收益。一些保险业内人事指出保险公司不可能永远靠投资收益而不靠保险业务收入支撑下去.
在中国,人寿保险业获取利润的来源主要是一年期及一年期以下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人寿保险的总公司经常通过控制分支机构的赔付率来实现,虽然说投资收益是人寿保险业的利润来源之一,但是由于投资渠道并不十分广阔,另外金融环境,尤其是投资领域的环境并不十分规范,所以投资收益对利润的贡献不是很可观。
在中国,人寿保险业的费用主要靠长期人寿保险来实现。
在保险行业中,人寿保险公司每年都能有可观的盈利。
长期人寿保险或称储蓄人寿保险,其保险收入和偿付方式跟一般保险不同,因此,其盈利方法也有别于一般保险。在一些拥有成熟保险市场的国家中,人寿保险公司的亏损机会远比一般保险公司低。
长期保险合约的性质犹如“零存整付”的储蓄存款。保险公司跟客户订定的合约期可能长达二十年、或至受保人六十岁、甚或至一百岁。双方拟定到期提款金额;亦即人寿保障额(保额)。客户在合约期内按期供款;亦即缴付保费。保额数目一般都大于总保费,并有回报收益,事实上,其长期平均回报率跟银行存款利率相约。为保证未来的偿付需要,保险公司早已为客户作出“零存整付”的“存款”安排,而大部份的“存款”都是投放于一些长期债券去。
虽然不同的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订立相同的供款年期承诺,但由于每位客户跟保险公司订立合约时的年龄不同,其寿命时间有别,部份年长者较有机会未能完成供款便逝世,因此,保险公司将按较大年龄组别的客户多征收点附加费(即保费较高),以弥补未收足“存款”(保费)便逝去的可能。由于投保人数目庞大,死亡率较稳定,保险公司较易掌握有关数据,亦能准确及公平地计算出不同年龄的保费率。
人寿保险公司能准确掌握偿付时间,因此,较一般保险公司更能拟定足够的保费率而无须多冒风险,同时也能达致预期的盈利。
保险公司的财务生存能力
当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财务的稳定和健康可能是主要应考虑的问题。保险费支出通常是为了给未来多年的损失做准备。正因为如此,保险公司的生存能力是非常重要的。近年来,许多保险公司陷入破产(比如亚洲金融危机后的日本保险业,911事件后的美国保险业等),使它们的客户失去了保障(或者依赖政府保险保障基金在事故发生时获得很少的保险金)。国外许多独立的评级机构提供保险公司的财务信息并对保险公司评定等级(如慕尼黑再保险),但是在中国,这样的公司还很少,经常要依靠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告来获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