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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投资
保险投资的定义

  保险投资指保险企业在组织经济补偿过程中,将积聚的各种保险资金加以运用,使资金增值的活动。

  保险企业可运用的保险资金是由资本金、各项准备金和其他可积聚的资金组成。运用暂时闲置的大量准备金是保险资金运动的重要一环。近年来,中国保险业持续快速发展,但保费收入的快速增长和保险资金运用的低收益率之间矛盾始终存在。与国外保险资金相比,我国保险业在资金运用方面存在渠道窄、匹配弱、结构差等差距。

  提高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水平的对策:围绕经济金融体制改革深化的主线,加大保险资金行业渗透度和社会影响力;契合保险行业开放度增加的趋势,加大保险资金运用的探索和研究;优化保险资产组合,弱化宏观的经济周期波动影响,建立保险资金运用预警机制,防范系统性风险。

保险投资的形式

  保险投资的形式是保险公司保险资金投放在哪些具体项目上。合理的投资形式,一方面可以保持保险企业财务稳定性和赔付的可靠性、及时性;另一方面可以避免资金的过份集中从而影响产业结构的合理性。

  一般而言,保险资金可以投资于:

  1、有价证券

  有价证券主要有二种:

  1)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等。一般地说,投资债券风险较小,尤其是政府债券。投资公司债券时,要特别注重该公司的资信和收益的可靠性。

  2)股票。投资股票是有风险的,如果企业经营不善,效益不好,预期利息减少,以及影响股市的其他因素不佳,股票就会跌价。在国外对保险企业投资股票都有多种限制,如日本政府保险业法中规定购买股票不得超过总资产的30%。

  2、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是指期限较长又较稳定的业务,特别适合寿险资金的长期运用。世界各国保险企业对住宅楼实行长期抵押贷款,大都采用分期偿还、本金递减的方式,收益较好。

  3、寿险保单贷款

  寿险保单具有现金价值。保险合同规定,保单持有人可以本人保单抵押向保险企业申请贷款,但需负担利息,这种贷款属保险投资性质。保单贷款金额限于保单当时的价值,贷款人不用偿贷款,保单会失效,保险企业无需给付保险金。

  实际上,在这种贷款中保险人不担任何风险。在寿险发达国家,此项业务十分普遍。

  4、不动产投资

  不动产投资是指保险资金用于购买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此项投资的变现性较差,故只能限制在一定的比例之内。日本对保险企业购买不动产,规定不得超过其总资产的10%。

  5、向为保险配套服务的企业投资

  比如为保险汽车提供修理服务的汽车修理厂;为保险事故赔偿服务的公证行或查勘公司等。这些企业与保险事业相关,把保险资金投向于这些企业,有利于保险事业的发展。

  在中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等形式。并且特别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

中国保险投资现状

  (一)资金运用规模迅速增长

  截至2006年末,中国保险业总资产达到2万亿元,保费收入突破5000亿元,分别是2001年的4.3倍和2.7倍,行业呈跨越式发展态势,行业规模和抗风险能力明显提高。随着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保费收入的持续增长,保险资金运用规模日益膨胀,2006年末达17785.4亿元,保险资产占金融资产比重逐年提高,对社会经济影响力和辐射度明显提升。

  (二)资金运用领域逐渐扩大

  1.境内投资

  受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影响,1995年《保险法》对保险资金运用作了严格规定: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模式;保险企业的资金不得用于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受市场发展驱动,1999年《保险法》进行修改,允许保险资金进入同业拆借市场、投资企业债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和同商业银行办理大额协议存款,确定保险资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的暂定规模为5%。

  2003年1月,中国保监会提出,要把保险资金用于与保险业务发展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上,继而推动成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2003年,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中央银行票据。2004年,允许保险资金投资银行次级定期债务、银行次级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4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保险资金可以直接入市。

  之后,中国保监会又陆续颁布《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和《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

  2.境外投资

  2007年7月25日,中国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发布《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机构运用自有外汇或购汇、总资产15%的资金进行境外投资,从固定收益类拓宽到股票、股权等权益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