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寿险保单,缴费期往往长达十年、二十年,漫长的缴纳期,有些保户免不了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缴费,导致保单“断缴”、失效。
失效保单可以利用复效功能“起死回生”,但要注意某些特定条件。据了解, 复效是指在保险合同中断两年期限内,保户与保险公司对恢复保险合同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协议。如果两年后还没有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保单就将彻底“死亡”。
不过,保单复效是有成本的,特别是健康险因为牵涉到观察期、健康状况等问题,可能面临加费,甚至复效的保单在出险时出现得不到理赔等情况。另外,办理复效保户还需要交纳一定的滞纳金。
保单复效属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一般性条款。当保单所有人在缴费过了宽限期后,并且没有使用自动垫交保险费贷款,保险单便会失效,复效条款允许保单所有人恢复一份失效保险单的效力,但此权利的时效往往截至未缴保费的3~5年。我国一些保险险种规定在2年内可申请复效。申请复效须符合下列条件:
(1)被保险人必须提供使保险人感到满意的可保性证据。\"可保性证据\"的含义要比\"健康状况良好"更广,其中包括职业变化、投保人的经济情况及其他保险等。
(2)必须补缴拖欠的保险费极其利息。
(3)必须归还所有保险单质押贷款。不曾退保或把保险单变换为定期寿险,保险单所有人行使复效权利较之重新取得一份新的保险单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