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由任何一个申根国签发的有效签证可以在申根协议的成员国内自由地流动。目前申根的成员国有: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和捷克、瑞士。下一批有望加入申根国的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
申根协议在推动人员自由流通方面取得了真正的进展。非联盟公民必须向主管领事部门申请签证,条约如下:
若申请者只计划访问一个申根国,他必需向该国使馆领事申请签证。
若申请者计划访问几个申根国,他必须根据时间和主要目的地确定重点访问国家,然后向该国使馆领事部申请签证。
若主要目的地不能明确,他可以向首次入境的申根国使馆领事部申请签证。
申请签证时,所需提供的文件同以往一样,仅仅提出申请并不能保证取得签证。\"长期停留",即超过90天的签证仍需目的地国家自行决定。
对于持有由任何一个申根国颁发的有效居住证的外国人,在随身携带有效旅游文件(护照)和如上所说的居住证情况下,他无需申请签证可出入申根协议国家。在上述情况下,如事先没有申请单独的签证,他还可以每半年在所有申根国停留最多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