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对应。个人账户模式是指征缴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当劳动者步入老年、失去劳动能力、离开劳动力市场后,再按照个人账户积累的金额(本金+运营收入),领取属于自己的养老金。这种模式对于劳动者具有一定的激励作用,但没有体现“大数法则”,没有互助共济和风险分担功能,而且基金保值增值压力大。在具体的制度安排中,这种模式总是和完全积累的财务模式联系在一起的。
过去的一种不规范名称,很多地方在规范性文件中错用为“个人帐户”,现在规范性统称为“个人账户”。最早我国只有“帐”而并无“账”,“账”是从“帐”分化出来的。2002年,国家相关部门相继发布和印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材料,彻底将“帐”和“账”区分开来,“账户”的地位也得以真正确立。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用以记录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单位缴费部分划入职工个人名下的帐户,是计算职工退休的基本养老金中的个人帐户养老金的重要依据。按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自2006年起,个人账户规模调整为8%,完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
国发[1997]26号文件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记帐基数为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记帐比例全国统一为11%。目前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5%左右,其余部分由单位缴费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最终到8%),单位划入部分逐渐降低。
按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自2006年起,个人账户规模调整为8%,完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
职工退休时,其个人帐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规定计发月数,即为该职工退休时的个人帐户养老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近年来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