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山东 潍坊 中国人寿 郭太平
被保险人资料:张小姐,31岁,教育/法律,教师,月均收入3000元 【侧重需求:重大疾病保险】
保障方案:
被保人姓名:张小姐 性别: 女 年龄: 31
具有稳定的工作,有社保.随着重大疾病发病率的上升,医疗费用也越来越高.仅仅依靠社保不能解决问题.摧荐如下
险种名称:康宁定期保险
交费方式:20年期
保险期间:70岁
保额:15万元
首期保费:3150元
方案如下:
康宁定期保险
满期生存:
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所缴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63000元,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150000元,本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50000元,本合同终止。
高残保障:
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150000元,本合同终止。
保单权益:
保费自动垫交、减额交清、保单借款、可转换权益。
张小姐的保障权益
生存保险金
预期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累计可领取生存金63000元。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最高可给付身故保险金150000元。
重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确诊身患重疾,最高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50000元。
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确诊为残疾,最高可给付残疾保险金150000元。
附加权益
康宁定期保险: 保费自动垫交、减额交清、保单借款、可转换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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