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保险方案
> 方案正文
给健康撑把伞,特别关爱温情永存
35种重疾保障
关爱女性特定保障
满期返还享受生活
豁免保费体贴备至
¥
327.0
元/年 (1年交)
由保险代理人
刘语
设计
惠州 /信诚人寿
保监会执业资格认证
方案详情
投保对象
:
23 岁, 男
有无社保:
有
家庭情况:
单身
家庭月收入:
3000
家庭月支出:
2000
有无贷款:
无
未来五年计划:
结婚
方案提供的保障
保障利益
保障额度
保障期限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保险金
10万元-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保至 70 岁
意外伤残保险金
10万元*给付比例
保至 70 岁
补充说明
信诚「悦·康」两全保险(ENEA)利益说明………………………………………………
【安心的生命保障】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受益人可获得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已缴费年期数的身故保
险金。
为未成年人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满十八周岁之前,您与其他各保险公司约定的身故保险金总和与在我们公
司约定的身故保险金总和累计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被保险人身故时我们与其他保险公司
实际给付的身故保险金总和也不超过前述限额。
【保证的满期给付】
满期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满期日,被保险人可获得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已缴费年期数的满期保险
金。
信诚附加「悦·康」额外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DEEA)利益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届满后由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以下35种重大疾病,且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生存,即可获得
100%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的赔付。给付后,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满 30 天但未满1周岁期间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我们按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 30% 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金。
若被保险人在满1周岁但未满2周岁期间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我们按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 60% 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金。
【特定保障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为女性,并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被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乳房恶性肿瘤或女性特定妇科恶性肿
瘤,并且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生存,我们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还将按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金额的
50%额外给付特定保障保险金,给付后,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为男性,并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被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本附加合同所定义之前列腺恶性肿瘤
,并且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生存,我们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还将按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金额的
50%额外给付特定保障保险金,给付后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天为等待期。但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本附加合
同列明的疾病,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信诚附加豁免保险费长期重大疾病保险B款(WPB1)利益说明………………………………………………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90天后首次发生并确诊患有重疾,我们将豁免所依附合同的余下各期保险
费,直至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
附:上述重大疾病保险涵盖的重疾种类列表
1. 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脑中风后遗症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 多个肢体缺失 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 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郑重声明:本保障计划假定被保险人为标准体,所列产品,费率,保额等与保险合同不一定一致,详细内容以保险合同为准。
版本号:1.1.29 流水号:02393818 本建议书共9页, 当前为第2页
营销员/网点:刘语 营销员代码/网点代码:30016936
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III度烧伤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26.严重慢性呼吸衰竭
27.严重心肌病 28.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29.1型糖尿病与糖尿病及其并发症 30.植物人状态
31.全身型重症肌无力 32.输血性艾滋病感染
33.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34.系统性红斑狼疮
35.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注:上述1-25项已应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首次颁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6-35项为我司增加的重
大疾病种类。重大疾病定义请参见本附加合同条款附录1
本合同除外责任
特别提示: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详细内容请见相关保险合同条款。
本组合由信诚「悦·康」两全保险刘先生2180元至70岁20年年缴1104.3元
信诚附加「悦·康」额外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
信诚附加豁免保险费长期重大疾病保险B款
产品组合
方案包含的保险产品
信诚意外伤害保险 B 款
咨询代理人
刘语
1、输入:
15220577205
(代理人手机号码)
2、拨打电话,放心咨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