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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全面保障
交费灵活
可转换年金
保费豁免
终身保障
¥
3000.0
元/年 (20年交)
由保险代理人
薛松川
设计
深圳 /太平洋人寿
保监会执业资格认证
方案详情
投保对象
:
2 岁, 男
有无社保:
无
家庭情况:
三口之家
家庭月收入:
5000
家庭月支出:
1000
有无贷款:
有
未来五年计划:
买车
方案提供的保障
保障利益
保障额度
保障期限
重疾保障
重大疾病保险金
100000*(1+3%*保单经过整年度)
终身
保费豁免
豁免保险费
终身
其他利益
年金转换
终身
身故/残疾保障
身故保险金
100000*(1+3%*保单经过整年度)
终身
补充说明
产品信息
所属公司: 新华人寿
投保年龄: 30天至60岁
保障利益
新华健康福星增额(2014)重大疾病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10万元*(1+3%*保单经过整年度) 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因疾病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重疾,给付实际交纳保费*1.1,合同终止
因意外或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重疾,给付基本保额*(1+3%*保单经过整年度),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10万元*(1+3%*保单经过整年度) 1、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按以下不同情形给付,合同终止:
(1)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前,给付实际交纳保费;
(2)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后(含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给付实际交纳保费*1.1
2、因意外或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按以下不同情形给付,合同终止:
(1)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前,给付实际交纳保费与基本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
(2)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后(含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给付基本保额*(1+3%*保单经过整年度)
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且已满18周岁未满61周岁,可免交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年金转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且被保险人年满66周岁,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您可向本公司申请将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的全部或部分,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购买个人转换养老年金保险。个人转换养老年金保险的领取金额和方式按照购买当时本公司提供的年金领取标准确定。对养老年金转换的部分本公司不再承担本保险的保险责任。
申请转换的现金价值不得低于转换当时本公司规定的最低限额。
产品组合
方案包含的保险产品
新华健康福星增额(2014)重大疾病保险
咨询代理人
薛松川
1、输入:
13005445449
(代理人手机号码)
2、拨打电话,放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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