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身故保障金:交费期内交通意外身故30万+交清增额
40岁累积保额 307133元
50岁累积保额 329647元
注:以上疾病身故保障金、意外身故保障金、交通意外身故保障金,均是在未领重疾金,并以中档分红为例,且分红方式选择交清增额的情况下测算得到。
意外伤残保险金:交费期内,因为意外致残,按残疾程度给付1-10万的保险金。
保障利益 :
意外伤残保险金 1-10万
根据残疾程度比例给付:
三度烧烫伤保险金 5-10万
根据烧烫伤程度比例给付:
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 1-10万
根据残疾程度比例给付 :
交通意外三度烧烫伤保险金 5-10万 根据烧烫伤程度比例给付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交费期内,因为意外导致的1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最高可以报销10000元。
享受分红:
公司每年把可分配盈余的70%以上分配给客户,假设60岁前红利采用交清增额的方式, 61岁红利改为累积生息,按中档分红举例,当年分红如下,可以作为养老补充:
70岁 当年分红3140元
80岁 当年分红 3678元
现金价值:
可随时领取现金价值作为养老金,领取后合同终止。(未领重疾金,红利采用交清增额的方式,现金价值包含红利交清增额的现金价值,按中档分红举例)
70岁 现金价值 143100元 (总交费 80560元)
80岁 现金价值 216660元 (总交费 80560元)
如果急用现金,最高还可以申请现金价值80%进行保单贷款
注:
上述的红利预测不代表公司实际分红数据,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经营状况为准。因为红利的分配是不确定的,因此交清增额也是不确定的,交清增额部分的现金价值也是不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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