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浙江 绍兴 平安人寿 丁超超
被保险人资料:张女士,26岁,家庭主妇,月均收入0元【侧重需求:重大疾病保险 医疗保险 意外险。年缴保费:1704元】
保障方案
产品名称 基本保险金额/档次/份数 保险期间 首年保险费 交费年期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 10000 至80岁 1200.00 20年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8) 30000 1年 54.00 1年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 20000 1年 182.00 1年
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 2份 1年 223.50 1年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日额医疗保险(2008) 3份 1年 45.00 1年
首年保险费总计:1704.50
您享受的保险利益:
分红
您可以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
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分红是不确定的,若我们确定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
生存保险利益
满期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每满2周年)
身故保险利益
身故保险金,因意外身故(20000-50000);因疾病身故(20000)
医疗保险利益
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
住院费用保险金限额 6000
其中门诊费不超过 600
非器官移植手术费用限额 3000
器官移植手术费用限额 20000
补偿原则: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公费医疗、工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我们在各项保险金的给付限额内根据本附加险合同中各项费用的约定范围,给付被保险人获得补偿后的各项费用的余额,且给付的各项费用的余额均不超过本附加险合同约定范围内各项费用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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