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深圳 平安人寿 李刚
被保险人资料:宝宝,0岁,儿童,月均收入0元。【年缴保费:13290元。】
保障方案:
被保险人:小宝宝,性别:男性,年龄:0岁,年缴保费:13290元,缴费次数:20年/次,总缴保费:26581元,身故赔付:2.5%,年利率单利增值;18周岁后按2倍基本保额给付身故金,保障期限: 终身。生存保险金,生存金累积,豁免保费,保单红利,该方案具有的功能:保障功能,生 存 金,附加功能。
【投保规则】产品组合:本产品由平安鑫利两全保险、附加鑫利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三款组合而成。投保年龄: 0-55周岁,交费方式: 10、15、20、30年交,保险期限: 至80周岁。
【本险费率简表】
投保年龄 |
假设购买10万保额 / 不同交费期每年应缴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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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交 |
20年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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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
0岁 |
23580.04元 |
13290.6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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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 |
25304.21元 |
14319.2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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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 |
28122.19元 |
16170.0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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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 |
32371.95元 |
19677.47元 |
|
男性 |
0岁 |
24177.29元 |
13615.5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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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 |
26212.89元 |
14873.9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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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 |
29467.12元 |
16991.4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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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 |
34950.01元 |
21945.62元 |
生存保险金 |
保单生效日起,每满2周年给付保额的7%,至80岁保险期满 |
生存金累积 |
每两年给付的“生存保险金”若不领取,按相应利息复利滚存,目前为年息4% |
满期生存金 |
满80周岁,按2倍保额给付满期生存金,合同终止。 |
身故金 |
18周岁前身故,返还所交保费,并按2.5%年利率单利增值;18周岁后按2倍基本保额给付身故金。合同终止 |
重疾保险金 |
患合同规定的30种重疾之一,3周岁之前按比例给付,3周岁之后按保额给付,附加险合同终止; 给付重疾保险金之后,主险保额不变,生存金给付比例不变,主险身故保险金相应减少。 |
豁免保费 |
给付重疾保险金之后,免交以后各期应交保费。 |
保单红利 |
按保监会的相关规定,分享平安保险公司分红类保险70%以上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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