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黑龙江 哈尔滨 平安人寿 王爱忠
[摘要] 35岁的平安先生,是一个公务员,月均收入3000元。建议他投保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
被保险人资料:平安先生,35岁,政府机关,公务员,月均收入3000元[侧重需求:养老金 ]
保障方案:
平安先生:35岁。投保《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5万元,保障到65岁 ,年缴保费4330分化是不确定的元,缴费20年。
基本保险利益: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年满65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领取10万元“满期生存金”。
身故保险金:
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故,我们给付15万身故保险金。
报的红利:
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情况确定红利的分配。分红是不确定的保单周年日我们会向您寄送保单年度分红报告,告知具体分红情况。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2倍基本保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18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3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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