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河北 邯郸 平安人寿 王利超
[摘要] 29岁的秦女士,是一个酒店经理,月均收入3000元。建议她投保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分红型)。
被保险人资料:秦女士,29岁,酒店/旅游,经理,月均收入3000元[侧重需求:养老金 其他]
保障方案:
秦女士 29岁 酒店经理 投保《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10万。年叫保费2900元。交费期20年。
身故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保单红利:
一.累积生息:
红利留存本公司,按照每年缺点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主险合同终止时领取。
二.抵交保费:
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费,单该余额不计利息。
三.交清增额:
依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保险费,增加基本保险金额。
犹豫期:
自您签收合同次日起,有10天的犹豫期,若您在此期间提出解除合同,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全部保险费。
解约:
在犹豫期后,如果您希望解除合同,您可以一次性领取现金价值。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给付10万的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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