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辽宁 大连 幸福人寿 阎新黎
[摘要] 33岁的王先生,是一个项目经理,月均收入12000元。建议他投保民生长瑞年金保险{分红型}。
被保险人资料:王先生,33岁,房地产/建筑,项目经理,月均收入12000元[侧重需求:养老金 其他]
保障方案:
王先生:男33岁,投保10万元,20年交费,60岁开始领取,88岁满期,年交保费10931元。
总保费:
218620元,假定中等红利收益,增额交情累计保额为33426元,则60岁起年领{100000+33426}*10%=13342.6元至87岁。88岁满期可得祝寿金100000+33426=133426元。
总收益:
13342.6*28+133426=507018.8元。若被保险人于79岁保单年度内身故,则收益情况为:年金领取13342.6*20年=266852元,身故金133426+13342.6*8=240166.8元;总收益仍为507018.8元。
保单利益:
一.年金:
按年领取:在合同约定领取日,被保险人生存,公司按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年金。按月领取:在合同约定领取日被保险人生存,公司按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0.9%给付年金。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年金前因疾病或意外身故,公司按每次保险费累计额之和{(每次保险费*(1+2.5%)}每次保险费经过年数}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三.祝寿金:
被保险人满期生存,公司按合同当时有效的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合同终止。
四.保险单红利:
红利领取方式为购买增额交清保险。(增额交情部分不参与分红)
五.保单借款:
按现金价值净额的80%借款,现金价值净额为零时,合同效力中止。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