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山东 烟台 合众人寿 孙先锋
[摘要] 30岁的陈先生,是一个公务员,月均收入3000元。建议他投保合众幸福人生家庭保障计划(分红型)。
被保险人资料:陈先生,30岁,政府机关,公务员,月均收入3000元[侧重需求:重大疾病保险 其他 意外险 医疗保险]
保障方案:
陈先生是一般性的工薪阶层,年收入在30000左右。年龄30周岁,投保合众幸福人生家庭保障计划(分红)20年交费,年交3794元。
说明:
幸福人生附加重大疾病保险100000(主险含30种重大疾病)附加意外伤害保障100000。附加意外伤害医疗20000。保障利益如下:
意外身故保障:
50岁保单周年日之前,20万,50岁保单周年日之后至终身,10万元。
疾病身故保障:
180天以内,无息返还保费,保险责任终止。180天以后,至终身,10万元。
90天以内,无息返还保费,保险责任终止。90天以后,如果不幸身患本保险所包含之30种重大疾病当中任何 一种,可获得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医疗保障:
50岁保单周年日之前,每年2万意外医疗保障。如果不幸意外发生医疗费用,每次100元以上部分实报实销,全年累计报销2万元。
伤残保障:
50岁保单周年日之前,如果不幸意外导致身体伤残,可根据不同伤残程度获得最高10万元伤残保障。
保单红利:
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若我们确定合同有红利分配,在每年度我们会向投保人寄送一次分红业绩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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