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浙江 温州 泰康人寿 叶永宽
[摘要] 30岁的王先生 ,是一个经理,月均收入5000元。建议他投保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被保险人资料:王先生 ,30岁,贸易/物流,经理,月均收入5000元[侧重需求:重大疾病保险 养老金 其他]
保障方案:
王先生,30岁,购买《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10万元,约定领取年龄为60周岁,约定领取比例为90%,缴费期20年,每年缴费4500元。
王先生所拥有的利益及保障:
生存保险金:
在王先生60周岁时,可按保险金额的90%领取生存保险金9万元,合同继续有效。
身故保险金:
若王先生在60周岁前不幸身故,受益人将获得身故保险金10万元,本合同终止。
若王先生在60周岁后不幸身故,受益人将获得身故保险金1万元,本合同终止。
此附加合同仅可附加于《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当被保险人不幸罹患重大疾病,可提供主合同身故保险金的提前给付功能。
保障利益
重大疾病保险金:
合同生效90天或复效90天后,若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罹患合同所指27项重大疾病中任何一项或几项,可提前领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