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广东 深圳 泰康人寿 廖莲花
[摘要] 30岁的王女士,是一个电脑操作员,月均收入5000元。建议她投保泰康盛世人生2008年金保险(分红型)。
被保险人资料:王女士,30岁,贸易/物流,电脑操作员,月均收入5000元[侧重需求:养老金 其他]
保障方案:
王女士,30岁,每年存入10000元,共存20年
合计存入20万元,豁免保费A款370元/年
主要目的:规划品质尊严的晚年生活
保险利益
1、生存保险金
一. 贺岁金(生存年金):
60岁前每年返还保额×6%
60岁后每年返还保额× 18%
二.祝寿金:
生存至60周岁,保额× 88%
三.长寿金 :
生存至88周岁,保额×188%
2、身故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于一年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返还已缴的本合同的累计保险费(不计息)。
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于一年后非意外伤害导致身故,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
未满十八周岁,返还已缴保险费(不计息);
已满十八周岁,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者的较大值: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六倍;投保人已缴的累计保险费扣除已领取的生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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