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陕西 西安 平安人寿 吴文
[摘要] 35岁的陈先生,是一个经理,月均收入6000元。建议他投保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
被保险人资料:陈先生,35岁,IT/通讯,经理,月均收入6000元[侧重需求:重大疾病保险 养老金]
保障方案:
陈先生,35 岁,投保险种组合:鑫祥 5 万+附加重疾 5 万(保险期间:至 65 岁);年交保费 5605 元(交 20 年)最高总投入 112100 元。
陈先生利益一览:
重疾保险金:
90天等待期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可以领取三倍基本保额即15万元保险金,鑫祥重疾合同终止。(3周岁前按比例给付,如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重疾无等待期),
身故保险金:
身故可以领取三倍累积基本保额(累积基本保额=基本保额+交清增额基本保额),举例如下,合同终止。
满期生存金:
被保险人年满65岁时仍生存,满期生存金为两倍基本保额加两倍交清增额基本保额,合计为168858元。(未领重疾保险金,红利采用交清增额的方式,按中档分红举例)
转换年金:
65岁满期后生存金168858元(含交清增额),假设选择转换年金领取方式五,保证领取20年,每年可领取约10250.5元,总共领取205010元。(领取金额是不确定的,领取金额按照领取当时我们提供的年金领取标准确定)
分红:
公司每年把可分配盈余的70%以上分配给客户,假设60岁前红利采用交清增额方式,61岁红利改为累积生息,按中档分红举例,当年分红如下,可以作为养老的补充。
保单可贷款:
如果急用现金,最高可申请80%的现金价值进行保单贷款。(现金价值包含红利交清增额的现金价值,按中档分红举例,分红方式选择交清增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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