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
60周岁开始每年返还(10万元+累积红利保额)Ⅹ9%,至80周岁。
以上全部进入累积生息金账户享受二次增值,领取灵活。
二、生命保障:
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给付45135元;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在交费期内,给付30万元+所交主险保费的105%+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交费期结束后,给付所交主险保费的105%+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体现人生尊严。
三、健康呵护:
若发生附加08定期重疾合同所列32种重大疾病之一,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给付11660元;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给付10万元。
四、特别关爱:
投保人18周岁至60周岁,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免交主险以后续期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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