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的延续
对等待期后医疗保险合同到期日前发生的且延续至相应医疗保险合同到期日后30日内的住院治疗,我们仍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平安附加住院日额医疗保险(2007) 保险期间为一年,每五年为一个保证续保期间,我们会在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审核被保险人是否符合续保条件。如果客户符合续保条件,在此后的5年内,只要客户按时支付保险费,则该附加保险合同将延续有效,但按条款约定我们不接受续保的情况除外。
重大疾病保险利益
宝宝先生平安综合保障计划
重大疾病保险金15000 -30000
如被保险人在年满3周岁前初次发生“重大疾病”,重大疾病保险金按照下表所对应的比例给付(详见保险条款):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年龄给付比例
0至1周岁25%
1至2周岁(含1周岁) 50%
2至3周岁(含2周岁) 75%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B)主要保险利益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限额10000 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超过100元的部分,且不超过该医疗费用在被保险人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后的余额。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B)保险期间为一年,每五年为一个保证续保期间,我们会在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审核被保险人是否符合续保条件。如果客户符合续保条件,在此后的5年内,只要客户按时支付保险费,则该附加保险合同将延续效,但按条款约定我们不接受续保的情况除外。
保险费豁免
您可享有以下保险费豁免:
豁免项目费用项目豁免条件
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07)可豁免的相关产品1267.50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
* 如果保险合同开始豁免,一年期的保险产品(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产品除外)将不再续保。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