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随着投资渠道的扩大和资本市场的向好,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也水涨船高,尤其是握有大量资金的寿险公司,获得了更丰厚的回报。日前,平安人寿向中国保监会递交了《关于调整分红保险利益演示中红利累积利率上限的请示》,希望上调分红险产品的累计演示现金红利。
然而,这一看似合理的申请却未能通过审批。保监会表示,平安人寿分红险红利演示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根据保监会《关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公司应根据过去的经验保守地确定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演示利率。对于分红保险,暂定高、中、低三个演示利率分别不得高于6%、5%、4%,现金红利累积年利率不得高于3%。
保险公司制定的演示利率,是指与分红险、万能险和投连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相对应的资产,其在未来年投资收益率的假设,并非实际收益。
在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保费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保险公司的销售行为暴露出亟待规范的问题。据了解,有相当一部分保险公司在宣传分红险时,故意夸大投资收益率,误导投保人;更有一些保险公司的营销员私自印制利益测算表,让消费者认为演示利率就是实际收益。
前些年,由于资本市场持续低迷,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收益下降,甚至客户投资账户出现亏损,造成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收益达不到客户心理预期,引起了一些客户的不满,投诉、集体上访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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