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东莞 新华人寿 邓燕林
【摘要】麦先生是一家公司的老板,夫妻共同经营,经济效益好,有房有车,没贷款,夫妻两人已经有全面的保障,只有一个儿子读一年级,想在5年内帮儿子存一笔钱,如有需要可以做大学教育金,也可以做婚嫁金、创业金,甚至是孩子未来的养老金,附加重大疾病、住院医疗、定期寿险,全面保障,还有保费豁免的功能,为孩子保驾护航!
被保险人资料:麦小朋友,6岁,小学生,月均收入0元,【侧重需求:人寿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 医疗保险 投资理财。年缴保费:58452元】
保障方案:
年年有奖励,伴随全程;犹豫期结束次日、每年保单生效对应日,按首次交纳的基本责任保费的1%给付关爱年金,直至80周岁。收益有保底,复利滚动;60周岁前每2年领取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9%;60周岁开始至80周岁每年领取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9%;80周岁合同满期时,可一次性领取基本责任的终了红利。
全能金账户,二次增值;关爱年金、生存保险金和祝寿金(可提前领取),直接进入累积生息账户,日日计息,月月复利,进行资金的二次增值,灵活的账户管理,实现科学的人生规划。
随时可追加,领取灵活;如果需要,可以在55周岁前随时追加投资,而这笔钱在60周岁时一次性进入累积生息账户(也可提前领取进账户),作为祝寿金。账户拥有灵活领取的功能,一旦建立,每年都可领取一次,领取后账户只要保留100元即可。
保障更全面,自由挑选;独立于主险之外的附加险保障套餐,涵盖身故、全残、重疾、意外、住院医疗、住院补贴等;可以根据需要和已有的保障情况,进行自由的挑选。
保费可豁免,人性关爱。在交费期内,万一投保人因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可豁免主险基本责任以后的续期保费,且继续享受保单利益。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5周岁,交费方式:一次交清、5、10、20年,保险期间:至8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
本保险基本责任和可选责任的保险金额均由基本保额和累积红利保额两部分构成。
主险基本责任:1、关爱年金:犹豫期结束的次日及每年保单生效对应日,按首次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费的1%给付;
2、生存保险金:60周岁前每2年返还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9%;60周岁开始至80周岁每年返还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9%;
3、身故、身体全残保险金:实际交纳的基本责任保费的105%+基本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4、投保人意外身故或意外身体全残豁免保费:投保人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豁免基本责任以后的续期保费。
主险可选责任:1、祝寿金: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按可选责任保险金额给付;2、祝寿金领取前身故、全残:按以下两者之较大者与可选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和给付:①实际交纳的可选责任的保险费;②可选责任的基本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3、“祝寿金”的提前领取: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前可申请变更祝寿金的生存领取日,变更后的可选责任的保险金额相应调整。
“尊享人生·至尊全能”它适应广泛的社会群体,无论是少儿、还是中青年人群均可投保。
小朋友,女孩,6岁,父亲为其投保了“尊享人生·至尊全能”理财计划
至尊全能 |
基本保额 |
交费期间 |
保障期间 |
年交保费 |
尊享人生 |
10万元 |
5年交 |
至80周岁 |
50500元 |
附加08定期重疾 |
10万元 |
5年交 |
至80周岁 |
4220元 |
定期寿险 |
10万元 |
5年交 |
至80岁 |
3430元 |
附加住院医疗 |
1万元 |
一次交清 |
1年 |
302元 |
合计期交保费 |
|
|
|
58452元 |
计划利益说明:1、关爱年金:犹豫期结束的次日及每年保单生效对应日,按首次交纳的基本责任保费的1%领取,共领取50500元×1%×75次=37875元。
2、生存保险金:60周岁前每2年领取基本责任保险金额×9%, 共领取9000/次×26次=234000元+分红;60周岁开始至80周岁每年领取基本责任保险金额×9%,共领取9000元/次×21次=189000元+分红;80周岁满期时,一次性领取基本责任的终了红利。
3、累积生息账户:以上1、2、3项默认进入账户,日日计息、月月复利,实现资金的二次增值。
4、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障: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赔付所交基本责任保费的105%+基本责任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MAX(可选责任基本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所交可选责任保费)+可选责任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5、保费豁免:万一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免交以后续期保费,但可继续享受相关利益。
6、附加08定期重疾保险,交费方式:同主险,保险期间:同主险,保险利益:独立保额,重疾保险金:若发生附加险合同所列32种重大疾病之一: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给付附加08定期重疾保险金额×10%+附加08重疾所交保费;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给付附加08定期重疾保险金额。重疾种类:32种重大疾病。
7、定期寿险:(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者身体全残,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10万元。
8、住院医疗:每年可报销最多10000元的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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