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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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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4月27日,柳州市医保中心公布了“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办理程序及方法,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在年内办理完相关手续。

[摘要]:4月27日,柳州市医保中心公布了“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办理程序及方法,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在年内办理完相关手续。

根据通知规定,这次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的对象为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柳州市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2003年12月31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之前发生工伤的“老工伤”人员。

2004年1月1日后,用人单位未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老工伤”人员的办理流程,需待自治区出台具体计算办法后再按相关规定办理。期间待遇先按原渠道解决。

具体办理流程为:尚未参保的单位先到医保中心办证科(2楼办证二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存在欠费情况的用人单位需缴清欠缴的工伤保险费,并到医保中心办证科领取《柳州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登记表》和《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公示表》,或从医保中心网站(http://www.gxlzyb.com/main.jsp)下载表格。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的“老工伤”人员、供养亲属进行公示,公示期限15日。

填写上述表格后,单位需到医保中心审计稽核科递交材料。核定“老工伤”人员纳入资格及保险费缴纳情况,需一并提供有关的公示内容和结果、“老工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确认工伤的相关原始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发放工伤待遇的相关凭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结论、工伤鉴定三方确认表等。

经过审核确认后,医保中心办证科将“老工伤”人员名单录入系统,再由医疗审核科核定。在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方面,2009年12月31日以前的“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仍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原渠道解决;2010年1-12月期间到医保中心办理完毕上述手续的“老工伤”人员,2010年1月1日起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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