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昨日,记者从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工伤生育科了解到,我市2010年工伤保险待遇全面上调,应补发部分已全部发到享受工伤待遇人员的存折上。
6月下旬,我市全面上调工伤保险待遇,上调后的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2009年12月31日前开始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及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都将补发2010年1月至6月的工伤保险待遇。
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各类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相关人员要及时去银行查询核对,如发现问题可与医保中心工伤生育科联系。
昨日,记者从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工伤生育科了解到,我市2010年工伤保险待遇全面上调,应补发部分已全部发到享受工伤待遇人员的存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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