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解决高校毕业生的后顾之忧,海北州将见习岗位高校毕业生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纳入社会保障,建立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
青海新闻网讯为切实解决见习岗位高校毕业生的后顾之忧,多岗位锻炼人才,鼓励高校毕业生为社会做贡献,进一步促进就业和社会和谐。近日,海北州出台政策,将见习岗位高校毕业生纳入社会保障,建立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
据了解,纳入社保的范围是安排在见习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社保基金由各级财政承担,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养老保险以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以20%为缴费比例。
医疗保险以上年度社平工资为基数,以4.2%为缴费比例,只报住院费用,不报门诊费用。工伤保险以上年度社平工资为基数,以1%为缴费比例。失业保险以上年度社平工资为基数,以3%为缴费比例(其中:1%为个人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考虑到见习岗位高校毕业生的工龄,参保时间以安排到见习岗位的时间算起,以2008年度社平工资为基数,补足相应年限。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参保时间统一确定为2009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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