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本人是43岁的男性,公司五金机修,月底薪2400。保险公司给了赔付是通过转帐到公司,然后去公司领钱时,公司打印了-份我已领过保险公司的赔付,以后不再追究公司任何赔付。那是08年9月的事,我现在(10年6月)辞工公司是否要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咨询网友:10614320 (东莞)
专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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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来分析,你现在不能再要求你们公司对你的工进行任何的补偿。因为你自己已经领取过工伤理赔金了,而且还亲自签下了已领过保险公司的赔付,以后不再追究公司任何赔付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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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您当时拿了理赔金,也签了不再追究公司责任的协议书,现在辞职您又觉得公司该给您一笔补偿金;当时的理赔金,仅是医疗费用还是有伤残补助?这个自己先要搞清楚。如果有伤残补助那是不可再要求补偿了。而且您在协议上签字了,法律也是讲书面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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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你不应该再向你之前的公司索取理赔金胃,你已经领取过保险公司给的赔付,你还跟自己的公司签下了不再追究公司任何赔付的协议,而且协议在法律上是认可的,你现在已经辞工了,公司对你也没那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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