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海南即将对“老工伤”进行大规模的调查统计,以便一次性解决老工伤的待遇遗留问题。这是记者8月12日从省社保局获悉的。
据省社保局工伤生育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查的范围主要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
其中中央所属企业包括国资委主管的企业,也包括金融、电力和按有关规定,由原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转制后形成的企业前已认定为工伤的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需要有法院或有关主管机构的批文。时间是从2003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工伤人员和工亡供养亲属人员。
省社保局提醒此类老工伤人员,为了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在2010年8月25日以前,到相应的统筹地区的社保部门申报,并公布了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
省属单位的联系地址是:海口市金坡路8号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工伤生育保险处,联系人:张善斌,电话:0898—65370556。各市县的老工伤人员到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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