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重现:
张保雷是一名农民工,他和许多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一样,经人介绍跟着一个包工头工作,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只是说好每天工资120块钱,工作性质是放线工。
张保雷所属的公司名为南京广润劳务有限公司,公司的项目经理叫张炳华。2010年5月6日,张保雷被公司派往位于本市南三环马家堡附近的一处工地从事放线工的工作,在马家堡干了一段时间之后,张保雷就被调往某建筑公司承包的海关博物馆工地工作。
事发换岗首日受伤粉碎骨折入院
2010年5月18日上午10时许,张保雷到海关博物馆工地报到后,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当天下午2时许,张保雷被派去帮忙卸机器,他和另外两名工人一起将钢筋切段机从车上往下卸。
据张保雷回忆,当时一名工人在车上,拉着机器,张保雷和另外一名工人在车下接机器,正在往下放机器的时候,车上的工人手一滑,机器就失去了控制,张保雷躲闪不及,右脚大脚趾被机器砸伤。
张保雷说,其他工友们将机器卸下来之后送到了马家堡工地后,下午4时许把他送到了博爱医院。经医院诊断为粉碎性骨折,在急诊室里医生要给张保雷做一个骨头整形复位手术,手术前医生明确告诉张保雷,由于骨头粉碎严重。
所以不可能完全复位,还有其他的一些风险。张保雷本人同意后,当天晚上7时许,医生为他实施了手术,相关的医疗和手术费用均由项目经理张炳华支付。
手术完毕后,医生要求张保雷住院观察三天,当天晚上张保雷就在急诊观察室度过。5月19日,由于脚部有炎症,医生就给张保雷输了一天液,次日张保雷就出院了。医生嘱咐张保雷,脚不能碰地,过几天要按时到医院换药。
争议索要赔偿未果诉诸仲裁维权
由于在工地受伤,张保雷就赔偿一事一直跟劳务公司达不成协议。2010年9月,由于自己行动不便,张保雷的哥哥找到了北京市勤和律师事务所的陈来明律师,请他帮助张保雷维护合法权益。
2010年十一长假之后,张保雷在陈律师的建议下到北京市积水潭医院进行了检查,诊断结果为大脚趾功能受限,医生告诉张保雷,由于骨头粉碎性骨折,所以恢复到以前的状态是不可能的,以后走路肯定会受影响。
2010年11月24日下午2时许,记者在陈律师和张保雷的带领下,来到了海关博物馆工地,在工地里面,记者见到了该建筑公司的安全总监汪总监。
这位头上戴着写有“安全监督”字样头盔、胸前挂着胸牌的汪总监对记者和陈律师说:“之前我不知道发生了这件事,他们底下(指分包其劳务的南京广润劳务有限公司)根本没跟我们汇报,直到上次你们来工地找到我,我才知道的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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