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记者见到王梅梅,她告诉记者:“我丈夫杨士洪是神华集团包头矿业公司阿刀亥煤矿的一名采煤工。2008年11月24日凌晨6点30分左右,我丈夫用铁钎疏通被堵死的煤眼时,由于用力过猛跌入到约50米深的溜煤眼里。
等工友将他救出时,他的意识已经不清楚了,工友立即将他送到了包头市第三医院抢救。工友通知我丈夫出事时,我一下子就懵了。”
2008年12月19日,神华集团包头矿业公司社保处向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年12月22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具了杨士洪的《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拿到认定通知书时,王梅梅疑惑了。“工伤认定范围仅有两项:头面部外伤、右股骨干三分之一粉碎性骨折。可我丈夫的胸椎和腰椎都有伤,为什么只有头外伤和右股骨骨折被认定工伤呢?”王梅梅说。
王梅梅后来经过多方询问了解到,如果病症不被列在工伤范围内,就意味着丈夫胸椎和腰椎的高额治疗费都将由自己承担。2009年6月,经过王梅梅再三要求,杨士洪被转入内蒙古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治疗。
在王梅梅提供的当时的诊断书上,记者看到这样的记录:杨士洪第8胸椎骨折;L4椎体(腰部)骨折并椎管狭窄。2009年8月5日,杨士洪再次被转往北京积水潭医院诊治,诊断结果与内蒙古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基本一致。
确认丈夫胸椎和腰椎都有不同程度的病症后,王梅梅多次与神华集团包头矿业公司阿刀亥煤矿相关领导协调,要求向劳动部门申请将杨士洪胸椎和腰椎病症列入工伤范围。
直到今年3月,阿刀亥煤矿相关工作人员才给了王梅梅一份和上次出具日期相同的《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这份通知书里工伤范围只补充了一项:第8胸椎骨折。
看到通知书,王梅梅哭笑不得。“为什么工伤范围要像挤牙膏一样认定,腰椎部分的病症又到什么时候才能确认?”王梅梅一边摇头一边向记者叙述。
就此问题,记者于12月5日采访了神华集团包头矿业公司阿刀亥煤矿矿长杨永清。杨永清介绍,矿上已将杨士洪腰椎部分的病症材料汇报到自治区劳动部门,但目前还没有消息。12月6日,记者拨打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访科电话,提示用户已停机。
“我丈夫去年在北京治疗腰椎的费用还是向煤矿上借的,现在煤矿每个月都要从他的补助费中扣除借款。面对一大家子人的生活,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承受。丈夫的工伤认定,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个最终说法。”王梅梅沉重地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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