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敦煌市近日将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了!这一举措填补了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体系的空白。也使得基层工作人员因工作受伤可以获得更好的保障,维护了事业单位工伤职工的利益。
敦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敦煌市人事局、敦煌市财政局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填补了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体系的空白。
《通知》要求,敦煌市内的事业单位包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包括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新政策出台后,将使我市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享受工伤待遇,使广大事业职工,尤其是一些工作风险较大的部门,如水电系统、农林牧等部门,以及基层工作人员因工作受伤可以获得更好的保障,维护了事业单位工伤职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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