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副司长余明勤表示,《社会保险法》今年年内将出台,据称,保险法将“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这一情形删除,立即在社会上引发热议。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17时18分报道,上下班途中遇到车祸不算工伤,这一话题近日又引起人们热议,不久前,在广东举行的社会保险法论坛中,这一问题成为专家们热议的焦点问题,由此引发人们对社会保险法出台的期待。
去年7月24日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征求意见稿公布,意见稿中的一大变化:将“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这一情形删除,立即在社会上引发热议。在前天举行的社会保险法论坛中,这个问题又再次引发与会专家的热议。一方认为《交强险》实施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可以从交强险中得到补偿,同时还可以通过民事赔偿的途径解决。另外,如何确定“上下班途中”争议繁多、操作难度大。
另一方认为,民事救济途径与工伤救济性质不同,救济方式也不尽相同,而交强险对事故赔偿有最高限额,有时不足以赔偿事故职工的医疗费用。此外,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排除有肇事逃逸的可能性。
其中最受关注的热点就是“社会保险关系能够跨地区转移接续”这对于千千万万离家在外的打工人员来说是福音。目前,有的地方对于本地户口和外地户口的就业人员规定了不同的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外地户口就业人员不得领取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待遇。对这些现象,许多意见建议取消户籍歧视和差别待遇,尽量缩小农民与城镇居民、职工在社会保险待遇方面的差距。
另外,在征求的意见中,比较集中的是建议由国家实行全民强制社会保险,不分公务员还是企事业单位职工,农民及自由职业者。公民只要年满18周岁,不论从事何种职业都必须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再比如建议“取消或者降低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确立“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待遇计算原则。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