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越来越关心自己的身体健康和患病后的医疗费用情况。据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健康险保费收入达1884亿元,与此同时,在完成抽样调查的50个城市中,居民对健康保险的预期需求高达77%,在人身险所有业务中占据第一。业内人士表示,通过购买健康保险已成为广大群众提高健康保障水平、解决后顾之忧的重要手段。
分清种类合理选择
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补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一种保险。健康险实际是一个宽泛的说法,按保险责任其可以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和收入保障。这3种健康保险的给付方式各不相同,重大疾病保险属给付型,即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患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发生合同约定的情况时,按照合同规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保险金数目确定,且保险公司按合同所载的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同时解除保险合同。医疗保险的给付方式是报销型的,即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各项医疗费用按保险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报销。收入保障则是津贴型的,保险金一般按天计算。另外,除重大疾病等保险外,绝大多数健康保险尤其是医疗费用保险的保障期通常仅为1年,第2年如果需要再重新购买。
近年来,我国的健康保险发展很快,据保监会的数据,1992年全国销售的各式健康保险产品仅有70余种,经过10余年的发展,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险种已经超过300个。投保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健康和收入情况在不同的健康保险产品中进行组合式购买。
客观地说,疾病的风险很难回避,但降低疾病发生后可能给自己和家庭生活带来的影响度则在很大程度上是可调控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通过健康保险进行风险分散,即通过商业健康险建立自己的医疗基金,通过支付较少的保险费,分散不可预测的大额医疗费用发生的风险。如此而言,健康保险对每个人都应该是必备的。
重疾保险优先考虑
在健康保险产品组合中,重大疾病保险最为重要。对于个人和家庭来说,医疗花费最大的风险就是重大疾病。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不少重大疾病出现了年轻化的趋势。如能尽早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尤其是为家庭中的经济支柱准备1份重大疾病保险,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家庭财政的安稳,降低了风险。所以,买保险应重点考虑健康保险,而健康保险中的重疾险又是其间的主角。
目前面市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全部是2007年的新版产品。其特点是所有产品中的重大疾病病种都按《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进行过重新定义。其中按国际经验,有3至6种重疾发生率和理赔率最高,对重疾险产品的价格影响最大。此6种疾病是新型重疾险产品中必保的“核心疾病”。即: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因此,当你准备投保重大疾病保险时,务必要关注该家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是否按照新的行业标准进行保障。
由于标准的一致,各家保险公司承保范围也基本趋于一致。产品同质化的背后带来了其他方面的激烈竞争,这对投保人来说,无疑是一种利好。其主要体现在,虽然《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没有对重疾险老保单如何理赔做出硬性规定,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大多数公司都遵循了“有利于客户”的原则。也就是说,老保单里的合同条款和新重疾险规范条款,哪一个对投保人有利,理赔时投保人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哪一个进行。不少公司已经通过发送“客户信”、代理人传达等方式将新理赔原则通知了老客户。如果已经有1份重大疾病保险,却没有接到相关的通知,就应该与自己的保险公司联系,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产品组合有技巧
要想更好地防范疾病可能给自己和家庭带来的风险,一个重要的技巧就是进行不同种类健康保险产品的组合。最常见的组合是靠重大疾病保险管理长期重大风险,靠医疗保险应对平时短期风险。普通医疗保险的种类包括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手术医疗保险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支出的医疗费。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即对被保险人此间发生的医疗费按合同约定进行实报实销。其保险金不但要规定保险金额即给付限额,还要规定治疗期限。治疗期限一般为90天、180天或360天;住院医疗保险则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时支出的医疗费,但不负责被保险人的门诊医疗费;手术医疗保险属于单项医疗保险,只负责被保险人因施行手术而支出的医疗费,包括门诊手术治疗和住院手术治疗。
显然,重大疾病保险与普通医疗保险进行组合,能构成长短保障相结合的态势,既可以保障到平时的意外就诊,也能保障到大病重症。不要只花钱买重大疾病保险,而没有任何平时的医疗保险,造成被动;也不要没有长远打算,只顾眼前而购买一些低价的1年期医疗保险,而无力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突然来临。
此外在组合技巧上,还可以选购一些专门为重大疾病保险配备的附加险。这是为了应对一种特别的情况发生:即罹患了重大疾病,但又没有达到保险合同上重大疾病的严重程度。但对投保者来说,这时已经花费不菲,特别需要资助。这时一些能提前给付的附加险就可以起到保障的作用了。比如信诚人寿的新版重疾险就附挂上了“及时予”附加保险,可以在重大疾病发生初期提前给付投保者15%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昆仑健康保险公司也在他们保障的32种疾病中选择了8种疾病,当投保者在这8种疾病还没有达到重大疾病标准,但已经达到部分标准时,他们将按15%的比例先给付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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