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龙湾区举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签约仪式。今后,罹患大病的新农合参保对象,在大病医疗封顶报销11万元的基础上,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最多能再获19万元报销补偿,使全年大病累计报销额度跃升至30万元。这种通过组合保险提升医疗保障的做法,在我市各地尚属首次运作。
今年66岁的李启兴是龙湾区海滨街道人,他在今年上半年做了心脏搭桥手术,花去了12万元。昨天,他和其他23名群众成了该区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第一批受益对象。之前,他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已经报销了7万元,而昨天又通过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领到了10645元。这样一算,老李这次治病自己只需要承担3万多元。
记者了解到,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是在新农合大病住院报销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购买商业保险服务,由龙湾区政府出资,交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运作实现。其享受对象是一个年度内有效费用累计超过8万元的大病患者。超过8万元以上部分,给予75%的大病补偿,全年累计最高报销金额为19万元。
据龙湾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杨向荣介绍,大病这块,原来新农合待遇比较低,封顶限11万元,这次再增加19万元,累计达到30万元,基本上跟城镇居民保险比较接近,给大病患者带来切身利益。而建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外包”,这种方式弥补了政府包揽做法的不足和基金支付的风险,实现了“花小钱、办大事”。
龙湾区从2004年起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到今年6月,全区参保率已经达到99.85%。(来源:温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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