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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人寿重疾险理赔 采用“从新兼从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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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买了保险之后,千万别把它当成在商城买零食的小票,把合同书随便一放就以为没事了。万一真的遇上了合同保障范围内的不幸之事,想要理赔可就麻烦了。

  问:我给家人在合众人寿保险公司买了一份重大疾病的保险,时间有四五年了,去年元旦的时候住院治疗了三个月出院了,落下后遗症不会走路了,一直等到七月份的时候去做了个鉴定,主要问题是在做鉴定之前保费到期了,可是业务员说必须把下年的保费给缴了才能理赔,如果够上条件这个保费还退如果够不上继续生效,可是现在结果已经出来了把理赔的钱给了,但是缴的保费不给退了。这样我该怎么办呢?

  答:这个情况是不需要交的,保费到期会有60天的宽限期,那宽限期内,合同都是有效的。

  但是如果缴费了,应该是不能退的了,默认您是自动缴费的,缴费后又去办理理赔,这个是正常的程序啊,保险公司应该是不会退的了。

  合众人寿对于《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实行前已经投保合众人寿重大疾病保险的客户,合众人寿将采用“从新兼从轻”的原则处理。即:原重大疾病条款疾病定义及赔付条件比《使用规范》严格的,按《使用规范》处理;原条款疾病定义及赔付条件比《使用规范》宽松的,按原条款处理;对于合众人寿已上市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没有列出而《使用规范》列明的重大疾病,则不予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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