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六部委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将对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进行二次报销,报销比例将不低于50%,并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9月初,卫生部表示今年要全面推出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在三分之一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
大病医保新政的推出,提高了个人就医诊疗费用方面的保障力度。不过,有人疑问,既然医保已经升级,还有何必要购买商业重大疾病险?特别是有些福利比较好的单位,还为员工投保补充医疗保险,对个人来说,保障不是已经很充分了吗?针对相关问题,中宏保险精英部的理财顾问赵先生作了解答。
问:我已经有社保作为基础,现在又有医保新政推出,报销比例提高,还需额外购买商业重疾险吗?保额多少合适?
答:我国现行社保医疗是“保而不包”,不能满足重大疾病治疗费用开支。即便《指导意见》提出将对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二次报销,但仍有报销比例限制,况且一些自费药(如新药、特效药、进口药)及后续的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都不能在社保体系内得到赔付。这部分的自付费用高达数万元到几十万元。而商业重疾险确诊即可赔付,通过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把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来解决自己的后顾之忧,已成为越来越普遍的方式。
现在人均重大疾病医疗支出已超过10万元,恶性肿瘤平均治疗费用达到15万元,如一些常见重大疾病中,恶性肿瘤的治疗康复费用为12万-50万元,急性心肌梗塞的治疗康复费用为10万-30万元。所以,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额至少在10万元,建议20万元以上为好。
问:单位有补充医疗保险,还需要重大疾病保险吗?
答:这要从两方面考虑,第一,先判断单位补充的重大疾病保额是否充足,再决定是否要进一步补充商业重疾险。第二,如果发生重大疾病,是否还能胜任或承受现在的工作压力?收入损失会有多大?
生活中,很多人在得病后因为不想失去收入来源,可能稍微好转又投入紧张的工作,结果导致疾病恶化。越是收入高地位高的人,收入的潜在损失越大,所以建议至少为自己准备5年的生活费用作为重大疾病发生时的收入补偿。商业保险给付的保险金恰可弥补患病期间的收入损失,并可用于因病休养期间的额外生活费用。
问:该何时购买重疾险?
答:人生旅途中有诸多未知与不确定,因此添置保障要趁年轻,趁健康,及早买,这也是对自己和家庭负责任的表现。“当下”是买保险的最佳时机,买保险是不应该“等”的,即便是目前经济实力有限的年轻人,也应及早规划。
虽然有些人现在看起来很健康,但重大疾病一般都有一定的潜伏期和隐蔽性,而且,很多商业重大疾病保险是返还型的,如果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没有罹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给付满期保险金,可作为一笔可观的养老金使用,真正做到有病防病,无病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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