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适合50岁至75岁的老年人
保险期间:一年。
专为老年人定制的意外保险产品,彰显人性化关怀
低保费,高保障,用最低的支出呵护幸福的退休生活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五、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或管制药品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六、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或助动交通工具;七、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或注射药物;九、被保险人参加潜水、滑雪、空中运动、攀岩、探险、武术比赛、摔跤、特技、赛马或赛车等高风险活动;十、被保险人患疾病;十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十三、被保险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遭受意外伤害。
发生以上任何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未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本公司不退还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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