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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总推出“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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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悉,北京市总的“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在全国开了职工互助保障门诊报销的先河,标志着职工互助保障事业发展提升到新的水平。

  “五一”节前夕,北京市总工会推出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又一新险种——“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按照此计划,该市在职职工的门诊、住院治疗费用经过医保报销后,还可针对其中由个人承担的“自付一”部分费用进行“二次报销”,每年最高可累计报销10万余元。4月24日,北京市燃气集团五分公司职工彭卫华成为第一位受益职工,获得住院津贴、住院医疗和医疗互助保障金共9317.55元。

  据悉,北京市总的“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在全国开了职工互助保障门诊报销的先河,标志着职工互助保障事业发展提升到新的水平。

  此计划按照普惠制原则,凡是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所在单位向北京市总工会上解工会经费并由北京市总工会管理的工会会员均可参加,享受互助保障。该计划规定,北京市在职职工凭北京市医保认可的医疗机构开具的“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清单”,可对门诊治疗、住院治疗的“自付一”费用“二次报销”。从起付线至封顶线部分给予报销20%;封顶线以上达到5万元的,给予报销40%;5万元到10万元的,给予报销60%;10万元到15万元的,给予报销80%。一名职工一年内最高报销额可达100653元。门诊医疗起付线为1800元,住院医疗起付线为1300元,二次以上住院为650元。

  据了解,北京市总工会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已经16年,针对在职职工相继推出了住院医疗、住院津贴、重大疾病、女职工特殊疾病、意外伤害、职工子女意外伤害、医疗和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火灾)损失等8项互助保障计划。截至2011年底,该市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已在全市建立102家代办处、8000多个代办点,累计有250万名各类在职职工和农民工参加了互助保障,24万名职工获得互助保障金总金额达3.3亿元。

  据介绍,在京工作的非工会会员职工,也可以自愿缴纳每人每年60元互助费参与此项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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