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农保财政补助水平。
从2011年1月开始,财政发放的老年津贴和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50元提高至165元,同时将参保人的参保补贴由个人缴费额的35%提高至50%,惠及全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约10万人。提标后,财政年度增加投入1,500万元,总投入达到12,000万元。
二、提高医疗保障财政补助水平。
一是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补助150元提高到280元,从2010年7月1日开始补发;二是提高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2011年7月1日起,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60元提高到120元,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提高标准后,我市2011年增加财政投入3,800万元,年度总投入达到8,000万元。
三、提高职工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从2011年1月开始,我市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为2010年企业职工养老金水平的10%左右。提标后,我市企业职工平均每人每月提高待遇182元,养老金水平从2010年末的1,728元提高到1,910元,增长11%,惠及离退休人员5.5万人。
四、出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办法。
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201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民生十件实事之一,该办法经市政府批准后已经正式出台,将于今年9月正式实施。
五、研究特殊群体利益诉求,妥善解决各种矛盾。
上半年,我局慎重研究并妥善解决研究我市原党政机关副处以上企业退休干部待遇问题、无军籍职工生活待遇问题、参战涉核人员生活待遇问题、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待遇问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生活待遇问题等特殊群体问题,提出妥善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意见。
六、建立临时物价补贴联动机制。
2011年上半年物价持续上涨,我市启动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程序,继续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低收入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元,发放时间从2011年4月至2011年9月共6个月,采取一次性发放的形式。2011年6月份,我市财政部门共拨付补贴资金455.6万元,受惠的低收入群众1.5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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