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更多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更多获益。浙江省各地日前继续调整或出台政策,使“三无”、“特困”、“低保”及患大病、慢性病农民的受助率大大提高。
慈溪市调整大病救助和慢性病结报政策,将恶性肿瘤、脑卒中、糖尿病、慢性尿毒症、器官移植后续治疗等5种慢性病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纳入住院统筹补助,不受当年是否享受过住院补助的限制。该市还新增以家庭为单位和连续相邻两年补助超过两万元的两类补助对象,对五保户、低保和重点优扶对象,年度累计最高救助额从去年的5万元提高到6万元。
嵊泗县规定,为无偿献血的渔农民提供个人“参合”费用。舟山市明确提出,全市无偿献血的渔农民可免费参加合作医疗。海宁市出台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监管6项新举措,规定万元以上补偿者在当地日报公示。杭州市余杭区新设二次补偿措施,凡年度医药费实际报销达封顶额并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参合”者,可申请二次补偿,目前该区
已有28位村民享受到总额达41万元的二次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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