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告
银川市广大城乡居民:
我市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城乡居民在规定的期限内参保缴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参保居民缴费
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年龄超过18周岁的学生还应携带学生证明),直接到指定的银行缴费。低保特困人员需经居住地街道(乡镇)市民服务中心(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核定后,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二、新参保居民缴费
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年龄超过18周岁的学生还应携带学生证明)、个人照片,先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乡镇(村委会)设置的社会保障经办网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然后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三、缴费期限、地点和标准
(一)缴费期限:2013年9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请城乡居民在上述期限内及时缴纳2014年度医疗保险费,否则,断保后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缴费地点
三区:市辖三区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
灵武市:城镇居民在本县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缴费,农村居民在本县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缴费。
永宁县:本县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
贺兰县:城镇居民在本县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缴费,农村居民在本县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缴费。
(三)缴费标准
参保档次一般人员低保对象等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特困人员一般人员中三级中度残疾人员
低保对象等特困人员中三级中度残疾人员重点对象等特困人员中三级中度残疾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和城镇贫困家庭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和农村贫困家庭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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