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医改推行以来,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分设、管理分离、资源分散等,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刘荣玉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呼吁打破条块化管理模式,加快建设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各项医疗保障制度间的无缝对接。
“按照目前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都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行统一管理并提供经办服务,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各地的卫生部门组织实施。两项制度分属不同部门实施,导致政策规定、管理手段、基金监控、个人缴费标准及待遇水平都不一致,不同制度之间既有重叠,又有空白,并且还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刘荣玉委员认为,城乡基本医疗保障的条块化管理,不利于医疗保障制度的深入推进。“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分块运行,削弱了医疗保障基金的"大数效应",造成基金运行稳定性不高,抗风险能力弱,使医疗保险的优越性大打折扣,影响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此外,分块管理不可避免存在着机构分设、人力与资源分散、网络重复建设、管理成本增加等矛盾和问题,增加了运行管理成本。”
在城市,有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在农村,有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现如今,医疗保障制度已经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但是,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水平仍然存在不小的差异。刘荣玉委员提出,这一问题应该引起足够重视,并逐步缩小差距,真正体现社会的公平性和资源的共享性,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各地总体上都是把握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原则上高于新农合、低于城镇职工医保待遇水平。在此基础上,不少统筹地区还建立了学生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和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实行连续参保缴费与待遇水平挂钩措施,逐年提高报销比例,逐步提高了待遇水平。”刘荣玉认为,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的差异,导致部分参保人员相互攀比观望,不利于各地的参保扩面。
“近年来,各地为了全力推进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的扩面覆盖,难免在少数地区出现了城乡居民交叉甚至重复参保,据我了解,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况在全国各地都普遍存在,这是一种极大的浪费”,刘荣玉委员算了一笔账,“有关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全国重复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人员达1亿人左右,按照2011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每人200元的财政补助标准,各级财政就重复补贴200亿元。2012年,各级财政对这两项医疗保险制度的补助资金增加到240元,还将逐年增加,这是财政资金的巨大浪费。”
为此,刘荣玉委员建议,在国家着手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尽快从宏观层面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理顺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打破条块化管理,整合管理资源,实施统一行政管理并协调各项医疗保险的经办服务,真正建立起制度合理、运转规范、保障有力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各项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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