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先生35岁,购买了全面覆盖50种疾病的“和谐健康之享
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元,同时附加轻症疾病保险保额5万元,每年交费2684.52元,交费期间20年,即可享有以下保障至70岁:
1、第1年过了等待期后,不幸确诊初次罹患轻症疾病,则获得“轻症疾病保险金”5万元,剩余19年的主险保费豁免缴纳,
重大疾病保障仍有效。
2、第1年不幸确诊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或全残,可获得10万元的“
重大疾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3、第2年以后不幸确诊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或全残,可获得2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