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伴随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探索与改革,医疗保险的违规异地就医现象日益凸显,暴露出在医疗领域的诸多不尽人意的方面。笔者从现行的医疗制度入手,分析其出现问题的原因,并给出相应的对策。
医疗保险违规异地就医的成因分析
(一)医疗服务产品市场的特殊性
医疗服务部门具有特殊性,特殊在它所提供的产品既有私人性、又有公共性。医疗产品的不确定性导致供需交易之间会存在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垄断势力。从患者(需方)身上引起的信息不完全来看,虽然一般情况下病人都在有限的医学病种类别之内,但病人病情的个性化很强,治疗方案有多种选择。消费者缺乏关于其医疗诊断、不同供应者质量的收费方面的信息。
所以患者的自身状况的不确定性导致产品需求的不确定性。再从医疗服务提供方来看,可以认为,意识是医疗服务提供方的代表,与病人直接“谈判”。面对需方条件的不确定性和产品的不确定性,医生自然成为掌握“特权”的垄断者。特权来自所阐述的不确定因素,不确定性成就了医生的垄断者地位,同时埋下了追求自利的医生损害患者的种子,产生委托-代理中的道德风险。另外,产品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加剧了医生的垄断力量,医生掌握着产品选择的垄断权利。
医生是多个委托人的代理人,包括医院、药厂、医疗器材生产厂家等。作为多重代理人的医生如何权衡利益,如何决策将决定了最终谁受益、谁受损,而其中的弱势委托人将是受损风险最高者。
由于治疗服务的不可重复性和不可逆性,使医疗产品有使用的质量不确定性。一旦治疗方案确定实施了,无论治疗效果如何,已不同于实验室操作病人的治疗,不能重复或回到原来状态,即纠错成本很高。
(二)医疗保险领域固有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在医疗服务领域里,由于医生提供医疗服务的垄断性,医生和患者双方处于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地位。医生有诱导患者过度医疗消费的倾向,患者有“小病大医”的倾向。另外,医疗服务又不同于其他的服务,具有典型的“不可逆性”。因此,这些特征在异地就医方面也表现的非常明显。
(三)医疗保险领域“第三方支付”方式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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