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场上的医疗保险的保证续保,可以分为3类。
首年保证续保
含有首年保证续保条款的保险产品,只要被保险人通过首年的投保审核,便可直接享有保证续保权。续保时,保险公司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发生变化而拒绝其继续投保,或者提高保险费,增加除外责任。比如人保健康的守护专家住院费用/住院定额个人医疗保险,就含有首年保证续保功能。首年保证续保条款对消费者最有利,但是,含有首年保证续保功能的产品保费会较高。
准保证续保
少数公司推出了投保3年后可以申请保证续保的医疗保险,即消费者投保的前3年,保险公司年年核保,如果被保险人通过核保,便可在3年后申请每年保证续保。这样,保险公司可以避免道德风险,消费者也能获得长期、稳定的保障。但是,目前含有准保证续保功能的为住院补贴型保险产品,对消费者最有用的住院费用报销型保险产品还未出现。
每5年保证续保
目前,大部分医疗保险将保证续保期限设置为5年,即如果消费者连续投保(或续保)医疗保险产品满5年,经保险公司重新审核并同意继续承保后,则保证续保期间再延续5年。每5年保证续保的医疗保险产品较多,相比之前年年需要核保的产品有了一定的进步,价格也比较容易接受。
消费者在选择医疗保险时,要注意各保险公司的产品在保证续保方面的区别,并根据自己的需要、保费承受能力选择合适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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