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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5100万元大红包提高居民医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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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镇江市出台了新的民生政策,该项政策提高了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明两年将新增政府财政支出5100万元。与此同时,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在乡精简老职工、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等社会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纳的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缴纳。

   又一项很给力的民生政策出台: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综合考虑政府财政、居民缴费等多方因素,决定自今年起,连续两年提高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为此今明两年将新增政府财政支出5100万元。

  按照新政策,自今年1月1日起,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2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明年1月1日起提至400元。其中财政补助,今年由每人每年150元提高到200元,明年提至240元。个人缴费今年不变,明年从100元提至160元。

  “5060”(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非职工居民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有利好。今年,个人缴费50元,财政补助250元;本市户籍的居民自2004年起连续参保、且其家庭成员全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70周岁以上人员,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由政府财政全额补助。明年,“5060”老年非职工居民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80元,其余部分由政府财政资金补助;年满70周岁以上且自2004年起连续参保的老年非职工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财政全额补助。

  与此同时,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在乡精简老职工、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等社会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纳的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缴纳。

  据统计,从2004年至2010年,政府财政补助投入市区居民医保累计已达9300万元。今年,市区居民医保政府财政补助达5460万元,其中提高补助标准的新增财政支出达18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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