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长寿安康保险
保险期限 终身
发行机构 新华人寿保险
产品分类 普通医疗保险
投保年龄 16至60
缴费方式 年交、趸交
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后的第一个五周年时生存,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以后,被保险人在合同每届满五周年时生存,则按每届比上届增加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保险责任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死亡,或自保险单生效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所致身故,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身体高残,或自保险单生效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所致身体高残,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双倍给付高残保险金,高残保险责任终止。高残保险金给付后,被保险人仍可领取生存保险金,但被保险人身故时,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
4.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身体高残,或自保单生效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所致身体高残,投保人免交自被保险人被确定身体高残之日起的分期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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