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发行机构
民生人寿保险
产品分类
普通医疗保险
投保年龄
3至64
缴费方式
趸缴
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九十天后(续保不受此限)因疾病住院治疗,本公司对其在住院治疗期间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按80%的比例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住院医疗保险金的给付以保险单载明的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为限。
2、被保险人住院治疗跨年度时,本公司承担住院治疗起始日所在的保险单年度的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三天之内因同一原因重新住院的,视为同一次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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