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顾晓炜 通讯员 李传典)近日,市民王女士准备辞职回江苏老家待产,并在此期间以自己的名义在北仑注册成立一家公司,但是王女士考虑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问题,迟迟没有向原单位作出辞职的申请。王女士担心自己成为公司法人以后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也担心回老家生孩子回北仑后不能报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
针对王女士的问题,记者来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王女士完全不必担心,只要她在生育前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同时在生育时没有中断保险缴费,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如果王女士打算辞职,并以自己的名义在本地注册成立一家公司,那么只要在辞职后,通过自己的公司继续为自己缴纳生育保险,就可以满足享受相关待遇的条件。至于王女士想回江苏老家分娩,根据《宁波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需要准备好身份证、宁波市医疗保险手册、宁波市生殖健康服务证、县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医院出院记录、原始收费凭证、医疗费用明细单。收集齐相关材料之后,王女士要在产假满后30天内,由单位填写《宁波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最后由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目前,宁波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定额标准为:顺产2750元、助产3500元、剖宫产4500元,高于或低于标准都以定额为准。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