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秦小凤的丈夫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建议在保险规划上应加强意外险及失能险的保障。这类女性的保费支出应该首先考虑丈夫的高额保障,另在有多余资金的情况下,再为自己购买终身寿险、意外医疗保险和养老险等。
刘志高的妻子已怀孕3个月了,因担心妻子是高龄产妇风险较大,刘志高希望能买一份妻子和肚子里的宝宝都适用的保险产品。
理财顾问李军建议,对于已经怀孕的女性,可以投保专门为孕妇以及即将出生的小宝宝设计的母婴健康类保险,20周岁至40周岁且怀孕未满28周的孕妇均可投保。这类保险一方面对孕妇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进行保障,另一方面也对胎儿或新生儿的死亡、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或者一些特定手术给予一定的保险金给付。“目前首府一些街道办事处都提供这类专门的母婴保险,只是各家公司的条款略有差异。”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因为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比正常人要高得多,目前保险公司对孕妇投保都有比较严格的要求。
据了解,一般怀孕28周后投保,保险公司不予受理,要求延期到产后数周才能受理。怀孕28周后,原则上不受理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以及意外险,只受理不包含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寿险,且在投保时须进行普通身体检查。
所以,对准备生孩子的家庭来说,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的需要,最好在计划生育期间就去投保女性险,以便保障期可涵盖妊娠期;而不是等到怀孕以后,才急急忙忙去咨询、投保。后一种行为的结果是:一来产品选择的余地比较窄;二来保险费也比较贵,因为保险产品的定价基础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风险概率,而把保险卖给孕妇的风险概率要比卖给普通女性大。
如果并不是为了保障生育期间的风险,那就更不需要在怀孕期间急着去买各种普通寿险、养老险或者健康医疗、意外险等,因为孕妇的核保更严格,而且保费要比普通人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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