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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同一种病住院多次 医疗险应如何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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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郑小真是不幸的,她在17岁的时候患上了血癌。但是,她又是幸运的,她在小时候就投保了住院医疗险。那么,患上白血病多次住院,医疗险该如何理赔呢?

  12年前,江苏省常州市的郑先生为他时年6岁的女儿郑小真投保了“少儿疾病住院医疗保险”。不幸的是,郑小真在17岁的时候患了白血病,治疗这个病的费用成了全家人的巨大负担。

  本以为多年前买的住院医疗保险可以为她解决一定的住院医疗费,然而,在向保险公司要求保险理赔的过程中,郑小真与保险公司产生了分歧,保险公司在给付了26246.90元保险金后,认为已经按保险合同赔付完毕。郑小真无奈之下,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17岁少女身患白血病

  1994年9月15日,郑先生到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处为女儿郑小真投保了“少儿疾病住院医疗保险”。该合同中约定:被保险人因疾病而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由保险人按四级超额累进给付住院医疗费,无论住院一次或多次,住院医疗费合计超过1000元(1000元以下个人自付),保险公司对超过部分进行累进结付,医疗费累计给付金额以50000元为限。此外,保险合同还约定,国家公费医疗规定应自费购买的药品费不予赔偿。

  郑先生投保后,郑小真一直很健康,在她17岁之前从来没有住过院。郑小真家人都感到很欣慰。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她即将步入成年门槛的前一年,病魔忽然侵袭了这个少女的躯体。

  2005年8月18日,郑小真因患急性粒细胞白血病(分化型)住院治疗,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郑小真住了四次医院,共支付医疗费79871.54元,其中医保可报部分为50792.83元。

  保险赔付金额起纷争

  郑小真第一次出院后,她的家人拿着保险合同、病历、疾病诊断书和住院医疗费收据等来到保险公司,代表郑小真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于2005年11月21日向郑小真给付保险理赔款17629.30元。

  郑小真的家人当时忙于为郑小真治病,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仔细研究应该赔付多少。拿到17000多元赔款,郑小真的家人已经感到非常开心了,下一次住院的费用总算有了着落。

  之后三次住院,郑小真均在出院后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也分别于2005年12月26日、2006年3月23日、同年6月28日向郑小真分别给付保险理赔款3833.80元、3221.00元、1562.80元。连同第一次给付的保险理赔款17629.30元,保险公司共计向郑小真给付保险理赔款26246.90元。

  四次住院后,郑小真的病情大为好转。在感谢保险带来的好处的同时,郑小真和家人经常把这份“少儿疾病住院医疗保险”合同捧在手上,看了又看。这一看不打紧,看出问题来了。郑小真认为,按照合同上的规定计算,她已经达到最高保险理赔限额50000元了,怎么保险公司只报销了医疗费26246.90元呢?郑小真和家人去和保险公司交涉,但保险公司认为已经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赔偿到位了,坚决拒绝了她进一步赔偿的要求,郑小真于是向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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